关于征集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提案的通知
为做好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要求
符合《红河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红河州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等规定,杜绝内容空泛、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实的提案。
二、提交程序和规范
(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思考,把好文字关,形成高质量的提案文本;要避免为完成任务临时凑数、不深入调查研究而突击提出质量不高的提案;联名提案联名人要知悉参与联名提案的内容,杜绝“被联名”或“表面联名”。
(二)提案由“提案首页”和提案正文组成。完整规范填写提案“提案首页”内的标题、提案者相关信息等内容,提案正文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不涉密和不涉及敏感信息的提案,请发送至州政协提案委电子邮箱(hhzzxtaw@163.com)。提案者无法确定是否涉密或涉及敏感信息的提案正文,须以纸质文本提交至州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州政协办公楼206室)。
(三)建议各提案者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提交提案,大会提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17:00。
三、其他事项
(一)州政协近年来的提案工作情况和有关表格,可通过红河政协网进行查阅和下载,也可直接与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获取相关内容。州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工作职责等情况,可从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相关部门查阅。
(二)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参考选题(附件1)仅供撰写参考,提案者也可结合实际,提出参考选题以外的提案。
(三)州政协提案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马泽,0873-3730680,15096896768。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